中廣新聞網 – 2012年2月8日 下午4:38
新北市衛生局針對販售保險套的商家,帶回十六件樣品抽查,結果有一件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過期,衛生局表示,已經移請製造地的高雄市衛生局依法查處;衛生局也提醒民眾,購買保險套要注意標示完不完整、和包裝是否陳舊破損等,才能真正為自己和伴侶提供保障。(李書璇報導)
下星期就是情人節,在情人節前夕,新北市衛生局隨機抽查轄內16處販售保險套的商家,抽取16件保險套帶回檢驗,結果在標示部分全數合格,但有1件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過期,衛生局表示,保險套列屬醫療器材管理,他們這次的稽查重點為有無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、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、標示是否完整及有無過期等。對於許可證過期的這件,衛生局表示已經移請高雄市衛生局,對該產品進口廠商(盛悅貿易有限公司)進行調查,並可依違反藥事法第80條「藥物許可證未申請展延」及第94條規定,處分2萬元以上,10萬元以下罰款。
衛生局也呼籲民眾,購買保險套要應注意有沒有載明廠商名稱及地址、品名、許可證字號、批號、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,還要注意商品包裝是否陳舊或破損,如果發現有針孔、沾黏等情形,應該馬上停止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