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/綜合報導)現代人愛美,而隱形眼鏡符合美觀也兼具運動方便等優點,不過昔日購買隱形眼鏡,大家通常是到眼科診所、眼鏡行配,衛生署今天公告,未來開放藥局販售非植入式、低風險的醫療器材,因此只要近視族持有醫師處方,就可以到社區藥局配眼鏡、隱形眼鏡及買眼鏡、隱形眼鏡等。 不過消息一公開,就有民眾、眼科醫師、眼鏡行等質疑,藥師缺乏視光學、驗光訓練等專業,擔心恐怕會影響眼鏡族視力健康及安全問題,因此,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也提醒消費者,為確保消費者之視力健康及安全,在選購隱形眼鏡前,應先至醫療院所驗光,再依醫師處方,向具有藥商資格的業者選購隱形眼鏡;另在選購有度數之眼鏡時,建議先諮詢眼科醫師。選購及交付產品時,可要求檢視產品之衛生署核准許可證字號,及產品其他相關說明書,並確認醫療器材之標籤、仿單及包裝之標示內容,是否包括廠商名稱、地址、品名、許可證字號、批號、製造日期等資訊,確認產品之合法性,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。 消費者如欲查詢衛生署已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資訊,可至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「許可證資料庫(網址: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首頁http://www.fda.gov.tw/ > 資訊查詢 > 醫療器材 > 西藥、醫療器材、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)」以產品名稱、廠商名稱、許可證字號等關鍵字查詢。 資料來源:http://www.uho.com.tw/hotnews.asp?aid=17286
新北保險套抽查 一件許可證過期
中廣新聞網 – 2012年2月8日 下午4:38
新北市衛生局針對販售保險套的商家,帶回十六件樣品抽查,結果有一件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過期,衛生局表示,已經移請製造地的高雄市衛生局依法查處;衛生局也提醒民眾,購買保險套要注意標示完不完整、和包裝是否陳舊破損等,才能真正為自己和伴侶提供保障。(李書璇報導)
下星期就是情人節,在情人節前夕,新北市衛生局隨機抽查轄內16處販售保險套的商家,抽取16件保險套帶回檢驗,結果在標示部分全數合格,但有1件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過期,衛生局表示,保險套列屬醫療器材管理,他們這次的稽查重點為有無依規定申請查驗登記、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、標示是否完整及有無過期等。對於許可證過期的這件,衛生局表示已經移請高雄市衛生局,對該產品進口廠商(盛悅貿易有限公司)進行調查,並可依違反藥事法第80條「藥物許可證未申請展延」及第94條規定,處分2萬元以上,10萬元以下罰款。
衛生局也呼籲民眾,購買保險套要應注意有沒有載明廠商名稱及地址、品名、許可證字號、批號、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等,還要注意商品包裝是否陳舊或破損,如果發現有針孔、沾黏等情形,應該馬上停止使用。
購買醫療器材應該注意哪些
台灣逐漸邁入高齡化時代,國人慢性病盛行率提高,居家照護醫療器材也日漸增多。哪些是家用醫療器材呢?舉凡居家自我監控用的耳溫槍、血壓計、血糖儀,常見的家用醫療器材如紅外線燈、低週波治療器、睡眠檢測儀等,甚至是衛生套、衛生棉條、隱形眼鏡、假牙清潔錠、ok繃等產品,這些均是用於監控疾病進程、後續追蹤治療、緩和疼痛,是居家自我健康管理常見的醫療器材。
「醫療器材」係屬於藥事法第4條所稱藥物, 因此若想從事販售醫療器材者,需先至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辦「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」才得能經營販售醫療器材之業務,違者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另外提醒大家,在網路上是不可以販售藥物一旦查獲將依無照藥商裁處,不可不慎。
有鑒於民眾生活水準提高,越來越頻繁的接觸及使用這些醫療器材,本局提醒民眾,當選購醫療器材時,應該注意產品是否有衛生署許可證字號(如衛署醫器輸、衛署醫器製等字樣)及是否有明確標示製造廠名稱及地址、品名、製造日期等資訊。並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後,正確操作使用,充分了解醫療器材注意事項,才能有效達到醫療器材的效能。例如慢性病患、孕婦、孩童,在使用醫療器材時通常都會有些相關注意或禁忌事項。
民眾除至合法的醫療器材商選購醫療器材外,若有疑義亦可至衛生署藥物許可證資料查詢系統(路徑: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首頁http://www.fda.gov.tw→資訊查詢→醫療器材→西藥、醫療器材、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),查詢該醫療器材是否已經過核准。民眾在購買前可要張大眼睛,切勿輕信購買誇大療效或來源不明的產品,以免破財又延誤治療時機。
公佈單位:藥政科
「醫療器材」係屬於藥事法第4條所稱藥物, 因此若想從事販售醫療器材者,需先至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辦「醫療器材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」才得能經營販售醫療器材之業務,違者依藥事法第2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另外提醒大家,在網路上是不可以販售藥物一旦查獲將依無照藥商裁處,不可不慎。
有鑒於民眾生活水準提高,越來越頻繁的接觸及使用這些醫療器材,本局提醒民眾,當選購醫療器材時,應該注意產品是否有衛生署許可證字號(如衛署醫器輸、衛署醫器製等字樣)及是否有明確標示製造廠名稱及地址、品名、製造日期等資訊。並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後,正確操作使用,充分了解醫療器材注意事項,才能有效達到醫療器材的效能。例如慢性病患、孕婦、孩童,在使用醫療器材時通常都會有些相關注意或禁忌事項。
民眾除至合法的醫療器材商選購醫療器材外,若有疑義亦可至衛生署藥物許可證資料查詢系統(路徑: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首頁http://www.fda.gov.tw→資訊查詢→醫療器材→西藥、醫療器材、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),查詢該醫療器材是否已經過核准。民眾在購買前可要張大眼睛,切勿輕信購買誇大療效或來源不明的產品,以免破財又延誤治療時機。
公佈單位:藥政科
西藥須領有衛生署核發之許可證始可製造輸入及販賣
依藥事法第39條規定製造、輸入藥品,應將其成分、規格、性能、製法之要旨,檢驗規格與方法及有關資料或證件,連同原文和中文標籤、原文和中文仿單及樣品,並繳納費用,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,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,始得製造或輸入。
相關許可證查詢可上衛生署網站(http://www.doh.gov.tw)西藥、醫療器材、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(http://licnquery.fda.gov.tw/DO8180.asp)查詢。
相關許可證查詢可上衛生署網站(http://www.doh.gov.tw)西藥、醫療器材、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系統(http://licnquery.fda.gov.tw/DO8180.asp)查詢。
訂閱:
文章 (Atom)